,降低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優化我省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該通知提出了包括5個方面的14項具體措施,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擔保成本。其中,在全面推廣保函(保險)替代各類保證金方面,提出要積極推廣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保障投標人和招標人的選擇權利。同時,探索投標保證金的減免和差異化收取方面,提出要開展政府投資項目減免投標保證金試點、開展國有企業單位分類減免投標保證金試點、鼓勵招標人減免投標保證金。
為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各級政府將加強對保證金收取和退還的監督管理工作。全面督導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落實相關工作,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對違規收取、挪用、截留、無故拖延退還保證金等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和督促整改。未按規定退還保證金的,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