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動態考核審查意見的通知
并(bing)住(zhu)建字(zi)〔2023〕9號
各建筑業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2年(nian)度全省建筑(zhu)施(shi)工(gong)企業安全生產許(xu)可證動態考核工(gong)作的通知(zhi)》(晉建質(zhi)函(han)〔2022〕1612號)、市住(zhu)建局(ju)《關于開展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shi)工(gong)企業安全生(sheng)產許(xu)可證(zheng)動態考核(he)工(gong)作(zuo)的(de)通知》(并住建字〔2022〕207號)等(deng)要(yao)求,我局組(zu)織專家于2023年1月(yue)3日(ri)—2023年1月16日對全(quan)市建筑施工企業(三(san)級及勞(lao)務)動態考核申報資料進行了(le)審查,現將審查意見進(jin)行公示,并將有關(guan)事項通知如下:
此次考核(he)共受理企業資料1775家,其中審查意見為(wei)合格1501家,需要完善資料274家(jia),詳(xiang)情(qing)見附件1。
一、審查(cha)意見為合格的建筑施工(gong)企業(ye)(三級及勞務企業),請(qing)攜帶建筑業(ye)企業(ye)資質(zhi)證書副本(ben)復(fu)印件(jian)及安全(quan)生產許可證全(quan)部副本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8日(ri),到太原市(shi)建筑(zhu)節能管理中心辦公樓一層123室(shi),加蓋《2022年度(du)太(tai)原市建筑施工企業(ye)安全生(sheng)產許可(ke)證動態(tai)考核合格專用(yong)章(zhang)》。
二(er)、審查意見為“需(xu)要完(wan)善資料”的建(jian)筑施工企業可以申述,申述階段為2023年2月(yue)20日—2023年2月28日。在此期(qi)間,企業(ye)可提供申(shen)述補正(zheng)材(cai)料(liao)進行申述,逾期不(bu)予受理(li),維持原審查(cha)意見。我局組織對企業申述材料進行審查(cha),核定動態(tai)考核結(jie)果。
三(san)、審查意見為(wei)“需要完善資料(liao)”的企業,請根據公示意見進行(xing)整改,按要求填寫建(jian)筑施工企業安全(quan)生(sheng)產(chan)許可證動(dong)態考核(he)補正申請表(附件2),將申請表(biao)與補證材料復印(yin)件統一裝(zhuang)訂(ding)成(cheng)冊(附資料目錄和頁碼(ma),一式一份,加蓋公章,具體格式見附(fu)件3),將上(shang)述裝訂材料(liao)與補正資料原件在(zai)公示(shi)后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31日報至太(tai)原市建筑(zhu)節(jie)能管理中心辦公樓一層123室進行(xing)審核,逾期視為企業(ye)主動放棄。審查合格后加蓋《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gong)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合(he)格(ge)專用章》,補(bu)正不合格企業確定為(wei)2022年度太原(yuan)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quan)生產許可(ke)證動(dong)態(tai)考(kao)核不(bu)合格。
四、未按規定時間報送(song)動(dong)態考核(he)資料的(de)企業,請于2023年3月31日(ri)前報(bao)送(song)動態考(kao)核材料及相(xiang)關原(yuan)件,逾期不予受理。逾期仍(reng)未(wei)報(bao)送(song)資(zi)料的建(jian)筑施工企業,視為(wei)不合格,并依據有(you)關規(gui)定進(jin)行處罰。
五、我局《關于開(kai)展2022年度太(tai)原市建筑施(shi)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zheng)動態(tai)考(kao)核工作的(de)通知》(并住建字〔2022〕207號)文件中列明“其他(ta)行(xing)業(ye)(ye)企業(ye)(ye)由相應行(xing)業(ye)(ye)主(zhu)管部門(men)負責監督考核(建筑(zhu)業(ye)企業(ye)資質(zhi)證書資質(zhi)項為房屋(wu)市政類別以外的(de))。”鑒于此類型建筑施工企業的實際(ji)需(xu)求,相(xiang)關(guan)企業可于2023年3月31日前報送動態考核材料(liao)及(ji)相關原(yuan)件,我(wo)局(ju)將按(an)照標準嚴格考核(he)。
近期,各(ge)(ge)級各(ge)(ge)部門出臺了多項加快復工(gong)復產和推動經濟復蘇(su)的(de)政(zheng)策。在(zai)本次(ci)考核中(zhong),我局按照“突(tu)出重點、寬嚴相濟”的(de)原則核定考核結論(lun)。全(quan)面提(ti)升安全(quan)生產治(zhi)理(li)能力,構建全(quan)市房(fang)屋市政(zheng)工(gong)程(cheng)安全(quan)生產長效機制(zhi)。
附(fu)件: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xiang)建設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