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等16項生態環境標準(以下簡稱“16項標準”)。這是依據《》《環境信息元數據規范》和《生態環境信息基本數據集編制規范》,制定發布的我國環境基準領域第一批數據標準。16項標準是我國環境基準體系的組成部分,可與《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推導技術指南》和《海洋生物水質基準推導技術指南(試行)》配套使用。
。總綱規定了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推導基本數據集框架體系,以及基準推導所需的通用信息規范性表達。按照總綱規定的框架體系,其他15項基本數據集分別規定了不同門類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規范性表達。通用信息與不同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共同組成了基準推導所需的數據標準,為更好地開展環境基準研究提供高質量的數據保障。
基本數據集是完成一項特定業務活動所必需的數據元集合經過規范性表達形成的數據標準,用以指導數據的標準化采集和信息系統規范化建設,從源頭實施數據治理,為信息系統間數據交換、共享以及大數據應用奠定基礎。研制環境基準、建立國家環境基準數據庫需要大量的基礎數據支撐,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靠性直接關系到工作質量。(記者 寇江澤)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指導和規范淡水生物和海洋生物水質基準推導所必需數據的采集、存儲及信息系統的開發,現批準《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推導基本數據集 第1部分:總綱》等16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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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月22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月23日印發